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新闻 -> 单位新闻
 
市装饰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
作者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8-08-27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大力推进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装饰办在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力求做到“二加强一坚持”,现将几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

制的组织领导工作。

  根据市政府改革部署,装饰办装饰办于2005年7月整体划归市建委。规整后的市装饰办受市建委委托,其中一项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新建、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职责分工,装饰办装饰办领导深感责任重大,专门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解裕民;副组长:张文海;成员:乐艳君、张程关、韩守国、孙峰、刘家贵、温照松

  领导小组的成立,主要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贯彻实施。

  (二)加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装饰管理工作程序。

  装饰办划归市建委后,在装饰工程管理上,其依据、程序相应也发生了改变。装饰工程属建筑工程的一部分,其执法依据主要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了使装饰管理规范化、程序化,2006年3月装饰办先后制定了《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报建程序及流程图》、《装饰装修工程市场执法程序及流程图》、《装饰装修工程处罚程序及流程图》。

  为了方便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制定了装饰装修工程《办事指南》和《装饰装修工程一次性告知书》为办证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为了对装饰工程进行更科学、更严格的监管,装饰办要求每一项监管项目必须填写《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登记表》,在监管过程中制定了《文明施工程序及流程图》、《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程序及流程图》,从而保证工程的每个环节监管到位。

  (三)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促进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6年至2007年7月,装饰办装饰办执法科共查处装饰工程351项,已办理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285项,占整个检查工程总数的81.2%,受监管的装饰工程有285项,处罚一项违法装饰工程(未进行招投标)。

  在市场行为执法过程中,装饰办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注重程序合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几年来,未发生一起执法人员违规违纪现象,更没有乱作为、行贿受贿的事件发生,做到了严格执法、秉公办事。

  2007年7月26日,市建委下文将全市既有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的监管职能委托给各区建管站负责管理。根据武建【2007】181号文规定,装饰办由过去的执法职能向管理指导职能转变,目前的主要职能是对各区建管站在装饰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配合协调各区建管站做好市场巡查工作。2007年8月以后,装饰办主要以市场巡查为主,将检查中发现的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装饰工程记录在案,以直接通知、电话回告和《装饰工程联系单》的形式传真至各区建管站,要求督办并回执办理结果。一年来,装饰办共检查装饰工程168项,并都以直接通知、电话告知和以联系单的形式告知各区建管站,并督促他们加强监管。为了帮助各区建管站更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2008年上半年,装饰办还编印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法律法规选编》一书,目前已发至各远城区、开发区和中心城区共计15个区建管站达500本,为他们更好地加强装饰工程的管理提供指导。除此之外,装饰办全体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同时还发至各装饰企业计200本,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达到提高法律意识的目的。

  二、问题与困难

  2008年3月至5月,装饰办对全市装饰市场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执法科历时两个月在全市中心城区随机抽查了100项既有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对这些工程的市场行为状况从15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从调查的结果看,目前武汉市装饰市场行为和工程监管状况不容乐观,以下两个主要数据指标就能反映出其中的问题。

  一是从招投标数据分析,在这100项工程中,已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只有16项,占全部检查工程总数的16%(主要指在省、市交易中心和省、市政府采购办进行招投标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工程有84项,占全部检查工程数的84%。

  二是从办理施工许可的数据分析,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只有35项,占全部检查工程总数的35%(其中:省装饰办办理30项,市交易中心办理4项,区建管站办理监管手续12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有65项,占全部检查工程数的65%。

  归纳起来,主要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装饰施工许可手续完全按照土建施工许可手续的流程来办理,造成办证难,以致于监管难以到位;二是住宅装饰执法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力度不够;三是多层管理造成执法标准不一致。

  形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装饰管理执法力度不够;二是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配合机制;三是装饰工程招投标程序过繁,门槛太高。

  要改变武汉市目前较为混乱的装饰市场管理现状,使之走向规范化、良性发展,必须要解决以上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装饰工程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武汉市装饰行业的发展。

  三、建议

  根据武汉市装饰市场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将装饰工程施工许可权限下放至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简化办理施工许可的程序。目前,虽然市建委将二次装饰工程得监管权委托给各区建管站,但其办理工程施工许可的程序和审批权仍旧在市交易中心,而且需提供十六项资料,按土建施工许可的标准办理,造成办证难,以致于监管难以到位;

  二是根据装饰工程时间短、隐蔽性强、周期快的特点,简化招投标程序。虽然装饰工程是建筑工程的一部分,但彼此之间有性质上的区别,如果按照土建的招投标,势必形成装饰工程已完工,而招投标还未完成的局面;

  三是消除多头管理格局,整二合一,统一管理。目前在武汉市的装饰市场上,不单是市建委在进行监管,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省装饰办同样也在管理装饰市场,这样就形成了多头管理的格局。针对同一个管理对象,但各自的执法依据、收费标准不一致,给整个装饰市场管理带来及其不利的影响;

四是加强对各区建管站装饰工程管理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制定全年考评和考核机制。二次装饰工程的监管职能委托给各区建管站后,市装饰办根据市建委的职能划分,要把对各区建管站全年的检查、指导、考核作为主要工作来抓,这样可以促进各区建管站装饰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更多相关新闻:
·
·
·
·
·
·
·
·
·
·
武汉建设网热点推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opyright © 2000 - 2008 WHJ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武汉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