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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租户有补贴 合同成门槛
作者来源: 长江商报 日期: 2008-07-04 浏览次数:

江夏区熊廷弼街多数租户长年仅靠口头租房,赔偿成难题

 

本报讯(记者 许兰超 实习生 王晓华)江夏区熊廷弼街要旧城改造,对租户也有一定经济补偿。但多数租户长年仅靠口头协议租房,没有租赁合同,房子租了多年,面对拆迁补偿,却因为没有合同而一筹莫展。

 

租房多年仅靠口头协议

 

鄂州的王女士6年前来汉,在江夏区熊廷弼街租了一间十几平米的沿街房开起理发店。王女士每月交给房东房租,但租赁双方始终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仅以口头协议维持租赁关系。

 

王女士介绍,自己租用的是当地民房,因做点小本生意就没有要求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双方一直相安无事,且周围和自己一样情况的租户也不在少数。

 

据称,今年3月,江夏区旧城改造启动,王女士租用的民房在拆迁范围之内。经询问相关部门,房屋承租人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助费,但获赔必须以房屋租赁合同为依据。

 

房东怕倒贴钱拒签合同

 

王女士希望找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保证自己得到拆迁赔偿。但多次协商,房东拒绝与王女士签订租赁合同。

 

该房东邱先生对王女士租房6年的事实不否认,但坚持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记者走访了此处多位租户,他们均表示没有和房东签订过任何合同,甚至房租的收据也没有,长时间来只是靠口头协议。多位租户表示,面对这种情况也很无奈,能拿到拆迁补偿最好,如果拿不到只能认倒霉。

 

房东表示,拆迁工作还没进行到该处,拆迁办也没有对这排民房做出明确补偿规定,自己尚不清楚是否能顺利拿到补偿款,不签合同是避免自己会贴钱补偿租户。

 

拆迁办:获得赔偿需持合同 

 

记者随后走访了江夏区纸坊河头李东片房屋拆迁办,负责拆迁赔偿工作的项先生表示,对于租户的拆迁补偿,拆迁赔付只给房屋产权人,对于房屋承租方的赔偿应按照相关规定由产权人和承租方协商解决,但必须有租赁合同作为赔付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很难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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