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招标办对在评标中擅离职守的评标专家张工进行了诫勉谈话。
市交委路桥收费中心某收费站配套站房装修工程是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在市财政局分管领导的重视下,该项目按照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进行评标定标。这是市财政局和市建委共同探索招标监管方式、实现公共资源共享
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考虑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在适用法律法规、工作流程、评标办法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市财政局、市建委领导以及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招标办、市交易中心在事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调。但在评标过程中,由于专业差别较大,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具体评标要求不太适应,在协调和沟通中,评标专家张工不顾评专家组长和工作人员的劝阻,擅自强行离开评标室,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评标纪律、挽回不良影响,市招标办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令)第6章第53条的规定,对评标专家张工进行了诫勉谈话,严厉批评其擅离职守的错误行为,给予警告,并责成其作出了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