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我市建设事业的
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建委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明确指出委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直属各单位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的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学法用法工作。同时,各单位还要深入抓好科级以下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以及专业法律知识。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相结合的原则,要求要切实加强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制度,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结束前,统一组织考试,还要把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法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