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消息,市建委于2008年4月4日在武汉建设网上对20项不良行为进行了公布。这次公布的不良行为中,未履行法定程序违法建设的有7项;违反设计质量、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导致质量隐患、安全事故的11项;不文明施工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导致扬尘污染的2项。20个不良
行为当事人中,建设单位占11家,施工单位8家,监理单位1家。根据市建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工商局联合颁发的《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武建[2007]248号)文件精神,上述单位在半年的公示期内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活动将受到限制。我们相信,向社会公布建筑市场的不良行为必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建筑业参与各方进行行业自律,为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