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将紧紧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和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现三大目标:一是施工图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率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率90%,实现新建建筑节能10万吨标准煤;二是全市在建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100%,督
促各区关停粘土砖生产企业35家;三是建立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对2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审计、年内进行能效公示;积极开展低能耗、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及既有公共建筑改造等建筑节能试点,完成10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