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鄂州市“3.22”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根据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相关精神,市安全站近日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升降机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武城安字[2008]11号),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市施工升降机专项检查,并做出对武汉万联机
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停止使用、物料提升机进行全面检查的决定。
通知要求,凡制造许可证、新产品合格证、监检合格证不全的和未经检验合格、验收的人货两用电梯,一律暂停使用,按规定办理完善手续后方可恢复使用。同时,要对其它厂家生产的同类型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各使用单位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会同设备生产厂家,对设备各项安全装置进行检修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停用检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达到规范标准。监理公司必须督促并参与施工企业开展检查、检修和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