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背上“窃电”黑锅 无奈掏千元买单
作者来源: 武汉晨报 日期: 2006-04-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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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二手房后一直没入住,却被供电公司指认窃电。房主李先生非常苦恼:我没有入住怎会窃电?

  家住青山设计院的李先生想为女儿购置一套房子,去年10月通过中介公司,在武昌九龙井购得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装修后一直没有入
住。今年4月6日

,他发现房内没有电,便到武昌供电公司询问,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家的电表显示房主有偷电行为,所以停止供电,房主需支付近5000元的追补电费和违约金。李先生说,“房子没有入住,我连自家电表是哪一块都不知道,怎会偷电,而且还要交这么多钱?”

  对此,武昌供电公司反窃办负责人罗德俊表示,对不能确定窃电时间长短的,按窃电180天计算,居民性质的窃电按每天6小时,乘以电表额定容量,再乘以用电单价,即是追补电费的费用,违约金是追补电费的3倍。

  罗称,和李先生有同样遭遇的住户还很多,主要是因为很多人买了二手房后,未注意水表、电表是否正常。鉴于李先生的具体情况,他们将免除其法律责任。

  到截稿时记者得知,经双方协调,李先生缴纳了1000元钱。他说,希望此事能引起读者注意,买二手房要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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